一、男子持铁锤残害前妻 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审
http://ah.sina.com.cn/news/s/2018-01-18/detail-ifyquptv7504442.shtml 新浪安徽
被告人马某和被害人高某某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5年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婚内购买的位于本市庐阳区某小区某室的房子由高某某带着女儿居住,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马某要求高某某不能将其他男子带至家中居住。离婚后,马某要求复婚,高某某未同意。
2017年3月,马某发现高某某将其男友带回家中居住,心生恨意,决意报复杀死高某某。5月16日6时30分许,马某照常对高某某进行跟踪,在高某某前往菜市场买菜后,马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和斧子返回某小区3栋33楼埋伏,7时许,高某某回到住处。在高某某开门进入房间后,马某迅速冲进3302室,并关上房门,用铁锤,朝高某某头部猛砸三下,致高某某受伤昏迷。见高某某头部大量出血,且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马某关上房门逃离现场。
当日8时30分许,高某某醒来,打电话向朋友求救,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脱离生命危险。
2017年5月17日23时许,马某又驾驶摩托车至本市蜀山区小庙镇拐岗村高某某的老家,张贴事先写好的告示,详述自己杀人的原因。18日及之后连续几天,马某暗中至本市几家医院打探,以确定高某某是否死亡。5月26日,被告人马某在凤阳路菜市场内一洗衣房中被公安民警抓获。9月13日,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高某某右颞部颅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右颞叶脑挫伤,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面部遗留瘢痕,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马某对公诉机关的定性表示有异议,他认为自己是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杀人罪。
本案未当庭宣判。
二、西安曲江六号凶杀案嫌犯翻供 抢劫杀害一家五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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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业主进入小区,残忍杀害了包括两个孩子在内的一家五口……近日,2016年6月发生在西安曲江六号小区的这起恶性案件开庭审理。
1977年出生的刘晨鹏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无业,案发前暂住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起诉书显示,2005年下半年,刘晨鹏来到西安工作、生活。2015年初失去工作并丧失生活来源,后产生了抢劫他人钱财的恶念。
2016年6月24日下午5时许,刘晨鹏携带一卷胶带,窜至雁塔区翠华南路曲江六号小区,趁业主用门禁卡开门之际混入某单元,伺机尾随业主入室抢劫。后刘晨鹏在六楼发现王某家未关防盗门,趁主人不备潜入室内,到厨房找到一把厨刀返回客厅,持刀威逼王某及婆婆苟某、母亲刘某三人至卧室,谎称自己找这家的男主人有事以稳住三人。
当晚11时许,在刘晨鹏的威逼下,王某交出自己一张存有5万余元的银行卡和密码,以及现金4000余元。为防止被害人报警,刘晨鹏将三位成年人捆绑在客厅餐椅上,并封堵住嘴巴,已睡着的3岁男童手脚也被胶带捆绑。之后,刘晨鹏拿着王某房门钥匙和门禁卡反锁房门后离开现场,并于25日凌晨1时20分许用抢得的银行卡在ATM机分数次取出18000元。随后,刘晨鹏再次返回现场,见苟某已挣开封嘴呼救,遂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其一家5口人死亡,包括3岁男童及一名出生仅45天的女婴,于25日上午6时逃离。后经法医学鉴定,被害的5人均系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刘晨鹏乘出租车至西安火车站,将捆绑物扔进路边垃圾桶内,又乘出租车到城南客运站,换乘摩的到城西客运站,进卫生间更换服装后,将旅行包丢弃后离开。当晚11时27分、次日晚11时29分分别在ATM机取款2万元、125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刘晨鹏处查获赃款3万余元,其余赃款均已挥霍。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晨鹏进入他人住所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且抢劫数额巨大,为灭口而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12月29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据悉,面对指控,被告人刘晨鹏全盘翻供。
庭审结束后,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三、放火烧房侥幸逃生 琼海一女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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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1月14日讯(记者何慧蓉)因为常与丈夫吵架,琼海女子王某在一气之下点燃燃油,准备一家四口同归于尽。幸运的是,后来一家四口还是逃了出来。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案件发生原因及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琼海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王某今年40多岁,琼海人,她和丈夫育有两个孩子。2016年11月开始,王某与丈夫林某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2016年12月23日19时许,王某和林某再次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王某拿出铁丝和尖嘴钳,将卧室的前门从内用铁丝拧紧,拿出之前购买的燃油倒在卧室内的竹床处并点燃。看着火渐渐烧起来,王某最终还是将已反锁的卧室后门用力推开,跑出卧室。王某的女儿、儿子和丈夫也逃离火场。后大火被村民扑灭。林某在此次大火中构成轻伤,儿子构成轻微伤。
次日,王某在琼海市人民医院被民警传唤到案。王某被羁押后,丈夫林某在2017年4月因病去世。经检验,林某死亡原因与王某纵火没有因果关系。
琼海法院认为,王某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由家庭纠纷引起,并且已取得了被害人其他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以及被告人家中尚有二个未成年子女无人监护的实际情况,琼海法院对王某适用缓刑。
——中伟刑辩研究院